事项名称:补领婚姻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的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补领。
2. 当事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常住户口簿。
3. 当事人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状况证明或档案局婚姻档案证明。
4. 当事人依法结婚登记或离婚,现仍然维持该状况的。
5. 当事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6. 提交照片(与结婚、离婚所需要求一致)。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临河西区巴彦淖尔中学对面民政大楼1楼大厅。
其他旗县区办理地点:
临河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婚姻登记处;临河区干召庙镇婚姻登记处;临河区白脑包镇婚姻登记处;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婚姻登记处;临河区狼山镇婚姻登记处;临河区新华镇婚姻登记处;临河区城关镇婚姻登记处;临河区双河镇婚姻登记处。
五原县:五原县隆兴昌镇婚姻登记处;五原县塔尔湖镇婚姻登记处;五原县银定图镇婚姻登记处;五原县新公中镇婚姻登记处;五原县巴音套海镇婚姻登记处;五原县胜丰镇婚姻登记处;五原县天吉泰镇婚姻登记处。
磴口县:磴口县隆盛合镇婚姻登记处;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婚姻登记处;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婚姻登记处;磴口县渡口镇婚姻登记处。
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明安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先锋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婚姻登记处。
乌拉特中旗: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婚姻登记处;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婚姻登记处。
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后旗获各琦苏木婚姻登记处;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婚姻登记处。
杭锦后旗:杭锦后旗双庙镇婚姻登记处;杭锦后旗三道桥镇婚姻登记处;杭锦后旗沙海镇婚姻登记处;杭锦后旗陕坝镇婚姻登记处;杭锦后旗登头道桥镇婚姻记处;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婚姻登记处;杭锦后旗团结镇婚姻登记处;杭锦后旗蛮会镇婚姻登记处。
收费标准:9元工本费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证。
联系电话:
临河区:8282896
五原县:5581825
磴口县:2601033
杭锦后旗:6661636
乌拉特前旗:3224331
乌拉特中旗:2641367
乌拉特后旗:4666021
办理流程:补领婚姻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当事人(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婚姻证件或查档证明)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登记员对证件进行初审→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登记员复查资料→当事人声明、签名或按指印→发证。
责任部门:各旗县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9元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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