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类型《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同时吸收和借鉴《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